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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C-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更新时间:2016-04-22 09: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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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一、计量法制管理要求

    (一)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
    (二)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产品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的要求。
    (四)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出厂产品必须具有合格印证。
    (六)申请许可证的新产品必须按照《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取得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二、生产设施

    (一)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手段的种类、数量、准确度和设备精度等能满足生产和工艺的要求。
    (二)具有与生产加工、装配调试、试验、包装、储存等相适应的工作环境条件。
    (三)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设备都必须具备有效的合格证书。

三、出厂检定条件

    (一)检定用的标准计量器具及其配套装置和检定环境条件必须满足出厂检定的要求。
    (二)应根据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出厂检定人员,并经考核合格。
    (三)出厂检定必须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或检定方法进行。
    (四)因特殊原因暂不具备出厂检定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条件的单位承担出厂检定,但应具有委托检定协议书。
    (五)检定用的标准计量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应取得有效的检定证书或经校准满足要求。

四、人员技术状况

    (一)单位负责人应熟悉计量法规,重视产品质量。
    (二)质量管理人员应了解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本职岗位职责和质量情况。
    (三)技术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能较深入的了解本职范围内的产品关键技术,并能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四)各种技术工人的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五)应制订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经常地进行计量知识、操作技术、质量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

五、技术文件

    应有国家、部门(行业)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标准,没有上述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标准的,必须制订企业标准和检定方法。
    具有完整、正确、统一的产品图样。
    具有完整、正确、统一的工艺文件。
    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
    具有主要零部件检验和产品出厂检定记录。
    能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出厂检定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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